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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部部门(站)《承诺事项目标责任书》
【发布时间】2010-5-26 11:19:04 【浏览次数】  【编辑】 【作者】

为进一步加强广电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,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优化服务质量,提高办事效率,使广电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基本现代化建设,本部门(站)承诺做到:

1.严格按照中心要求和部署,认真制订工作计划,细化责任目标责任,进一步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制,确保完成局下达的创收指标。

2.认真组织部门广告从业人员加强广告法规学习,提高业务水平,增加依法经营的意识。在广告经营中做到:

1)广告宣传坚持正确的导向,广告内容真实健康,符合广告法规要求。

2)广告的语言、文字、图像表达准确、规范、健康、文明,杜绝虚假违法、内容不良、格调低下的广告在节目中播出。

3)按照有关标准收取广告费,履行好广告合同。

3.落实首问负责制,规范服务用语。对广告客户提供微笑服务,全方位推进优质服务。

4.注意清洁卫生,美化服务环境。部门各办公场所做到整洁,卫生,无环境卫生死角,充分体现文明广电、文化广电的特色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以上承诺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组织处理。

单位:县文广传媒中心(集团)   承诺部门(站):广告部

主任(董事长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负责人:曹晓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    二年五月十六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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