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掘港镇广电站部门(站)《承诺事项目标责任书》
【发布时间】2010-5-26 11:27:04 【浏览次数】  【编辑】 【作者】

为进一步加强广电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,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优化服务质量,提高办事效率,使广电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基本现代化建设,本部门(站)承诺做到:

1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、收视维护费等,并及时出具正式发票,无白条收费或不开票收费现象。

2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安装有线电视、调频音箱等,广播、电视网内补装在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完工。

3、正常搞好广播电视网络维护、维修,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,特殊故障48小时内修复。

4、认真接待用户来电来访,文明用语,态度热情,及时全面告知用户所提问题;确属当场不能答复的,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到位。

5、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,及时搞好开、关机。一般情况下,各类通知、广告及讲座只能在县台广播前后播放,不随意刹停广播节目。

以上承诺如有违反,自愿接受组织处理。

单位:县文广传媒中心(集团)   承诺部门(站):掘港镇广电站

主任(董事长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负责人:徐海斌

二○一○年五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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